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法则规定,企业的消防控制室必须严格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每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并能熟练操作消内防设施。
且应急管理部发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明确要求: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等公众聚集场所(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3、国家机关;
4、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5、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6、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7、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8、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9、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10、重要的科研单位;
11、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1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13、物业公司。
以上单位都会需要消防设施操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