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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药综》知识点--物质滥用与成瘾!

2020-07-31 09: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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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药综》知识点--物质滥用与成瘾!”是执业药师考试的知识点,为了帮助广大执业药师考生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内容:

 

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简称为“物质滥用”,是一个全球范围内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精神活性物质通常是指能影响精神活动的物质,包括违禁物质及非违禁物质。

 

违禁物质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如镇静催眠药,含有可待因和麻黄素的镇咳类处方药等;非违禁物质,如烟、酒精等。

 

精神物质滥用的主要危害可分为4类:

 

1)对健康的长远影响,如酒精导致肝硬化及其他慢性疾病;

 

2)急性和短期效应,如阿片类和酒精过量使用导致中毒;

 

3)不良社会后果导致的紧急社会问题,如人际关系的突然破裂或被捕;

 

4)导致长远社会问题,如不能工作或不能履行家庭义务。

 

药物滥用的诊断及治疗应在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药师可在预防及患者教育工作中发挥作用:

 

①严格执行对镇静催眠药物及镇痛药物的管制,不向无处方的患者发药,同时也应警惕频繁取该类药品的患者,明确诊断及用药目的,必要时应联系处方医生;

 

②一些感冒药、止咳药水中也含有麻黄碱、可待因等精神药物,应避免长期使用;

 

③关注老年人镇静催眠药物的使用,尤其地西泮等长效药物,可询问患者是否初次使用,对于新发诊断睡眠障碍的患者,可建议使用短效非苯二氮类镇静药物,并且按需服用;

 

④对已经发生药物滥用的患者,应告知其危害性,建议患者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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