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京地区 2021 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 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9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1 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2 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 2021 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4 个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 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级别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5 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7 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3 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5 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2 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3 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1 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2 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1 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3 年。
(二)免一科级别
符合上述(一)所列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三)免二科级别
符合上述(一)所列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10 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 个科目。
(四)增报专业级别
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
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
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试实行封闭 2 个小时管理,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 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主客观混合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承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未选择过报考专业类别的人员,2021 年度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行业界定表”(附件 1),选择报考专业类别。
(三)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的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1 年 8 月 9 日至 15 日)。网上填报信息并通过审核的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至 23 日),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流程详见附件 2。
(四)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17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
考全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4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一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3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免二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增报专业级别的人员须在 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为保证考试平稳过渡和新旧制度有效衔接,报考 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级别)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级别)时,其 2018 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
均按 4 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
(三)考生可于 2021 年 12 月下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
(四)考试合格者(除增报专业级别人员),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共同用印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五)根据《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0 号)精神,增报专业级别考试合格者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合格通知书,电子合格通知书与纸质版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19〕1334 号)规定,本项考试客观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56 元,主观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64 元。
(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kszxcw@rsj.beijing.gov.cn。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人事考试考生涉及行业领域多、流动性强,为确保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工作要求,考前通过单位或所在社区登记预约,完成疫苗接种。
(二)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且持有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建议考生考试当天提前 1 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
(四)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市人事考评办公室最新通知,以免影响正常参考。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处理。
(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十、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
(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二)纪检监察监督举报:http://beijing.12388.gov.cn/
(三)考试咨询电话: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代章)
2021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