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桂人考函 〔2021〕16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规定,如考试前核查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给予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经核查,119名报考人员报名填写的所学专业与本次考试允许报名专业不符或提供虚假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属于不实承诺,现决定给予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1年8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