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核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对照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全省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考试资格核查,现将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核查结果
经核查,有12人不符合报考条件(附件1),有456人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附件2)。
二、补充核查安排
(一)补充核查对象
资格核查结果为不符合报考条件(附件1)和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附件2)。
(二)补充核查时间
2022年4月19日至4月21日。
(三)补充核查方式
采取网上提交材料、网上核查。
1、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如对核查结果有异议,可在补充核查期间将补充材料发至邮箱进行资格复核,逾期视为认同核查结果。
2、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在补充核查期间将核查材料发至邮箱进行资格核查,本次核查是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最后一次考试资格核查,逾期不再受理。
请将核查材料分别扫描成清晰图片保存为Jpg格式(图片大小≤10M),并以文件压缩包形式上传附件(压缩包命名为:考区+姓名+本人手机号),邮件主题务必填写“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补充审核”,于2022年4月21日17:30时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81671393@qq.com,逾期不再接受邮件。
3、补充核查咨询电话:0371-67888367,0371-66615256。
(四)补充核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
3、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
4、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需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五)提交的审核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2年2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