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的结束,意味着2020年新一轮备考工作的开始,提前进入有序地备考状态能够让人尽早梳理掌握考试知识点,为了帮助大家夯实基础,起航在线教育特整理了2020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章节知识点:合同文件,供广大考生参考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文件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
标准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中规定,合同的组成文件包括: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 专用合同条款;
(5) 通用合同条款;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7) 图纸;
(8)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 其他合同文件——经合同当事人双方确认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二)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次序
组成合同的各文件中出现含义或内容的矛盾时,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另行的约定,以上合同文件序号为优先解释的顺序。
标准施工合同条款中未明确由谁来解释文件之间的歧义,但可以结合监理工程师职责中的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
(三)几个文件的含义
1.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接受中标人的书面承诺文件,具体写明承包的施工标段、中标价、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和中标人的项目经理名称。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标准施工合同文件组成中的投标函,不同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规定的投标书及其附件,仅是投标人置于投标文件首页的保证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按照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的承诺文件。
投标函附录是投标函内承诺部分主要内容的细化,包括项目经理的人选、工期、缺陷责任期、分包的工程部位、公式法调价的基数和系数等的具体说明。
3. 其他合同文件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的范围较宽,主要针对具体施工项目的行业特点、工程的实际情况、合同管理需要而明确的文件。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需要在专用条款中对其他合同文件的具体组成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