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航在线教育为大家分享的是2020年江苏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核方式,以供各位参考。
目前,2020年江苏一级建造师报名公告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参考2019年江苏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
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2019年12月下旬考试成绩合格线确定后,审查部门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公布审查时间安排、考生陈述申辩期限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审查。2018年考试成绩滚动有效期内有当年成绩合格科目,且2019年考试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审查。
(二)审查材料范围。1.报考承诺书;2.学历证书;3.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提供的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届时将向考生发送通知,考生根据通知要求网上报送相关材料。
(三)上传补充材料。对考后审查结果有疑问的考生,资格审查部门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对审查结果进行会商后,由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