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高频考点:城镇道路基层施工技术
一、石灰稳定土基层与水泥稳定土基层
城区施工应采用厂拌(异地集中拌合)方式,不得使用路拌方式。
1.拌成的稳定土应及时运送到铺筑现场。
2.运输中应采取防止水分蒸发和防扬尘措施(覆盖苫布)。
3.宜在春末和气温较高季节施工,施工最低气温为5℃。
4.厂拌石灰土摊铺时路床应湿润。
5.摊铺好的稳定土应当天碾压成活,碾压时的含水量宜在最佳含水量的±2%范围内。
6.直线和不设超高的平曲线段,应由两侧向中心碾压;设超高的平曲线段,应由内侧向外侧碾压。纵、横接缝(槎)均应设直槎。
7.纵向接缝宜设在路中线处,横向接缝应尽量减少。
8.石灰土压实成活后应立即洒水(或覆盖)养护,保持湿润,直至上部结构施工为止;水泥土分层摊铺时,应在下层养护7d后方可摊铺上层材料。
9.养护期应封闭交通。
二、石灰工业废渣(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碎石)基层(也可称二灰混合料)
1.采用厂拌(异地集中拌合)方式,且宜采用强制式拌合机拌制。
2.拌合时应先将石灰、粉煤灰拌合均匀,再加入砂砾(碎石)和水均匀拌合。
3.混合料含水量宜略大于最佳含水量。
4.运送混合料应覆盖。
5.应在春末和夏季施工,施工期日最低温度应在5℃以上。
6.根据试验确定的松铺系数控制虚铺厚度。
7.混合料每层最大压实厚度为200mm,且不宜小于100mm。
8.碾压时采用先轻型、后重型压路机碾压。
9.禁止用薄层贴补的方法进行找平。
10.混合料的养护采用湿养,保持表面潮湿,也可采用沥青乳液和沥青下封层进行养护,养护期常温下不宜小于7天。
三、级配砂砾(碎石)、级配砾石(碎砾石)基层
1.碾压前和碾压中应先适量洒水。
2.控制碾压速度,碾压至轮迹不大于5mm,表面平整、坚实。
3.未铺装上层前不得开放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