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爆破作业
1.爆破器材装卸应遵守下列规定:
(1)从事爆破器材装卸的人员,应经过有关爆破材料性能的基础教育和熟悉其安全技术知识。装卸爆破器材时,严禁吸烟和携带引火物。
(2)搬运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炎热的季节宜在清晨或傍晚进行。如需在夜间装卸爆破器材时,装卸场所应有充足的照明,并只允许使用防爆安全灯照明,禁止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火把等明火照明。
(3)装卸爆破器材时,装卸现场应设置警戒岗哨,有专人在场监督。
(4)搬运时应谨慎小心,轻搬轻放,不得冲击、撞碰、拉拖、翻滚和投掷。严禁在装有爆破材料的容器上踩踏。
(5)人力装卸和搬运爆破器材,每人一次以25~30kg为限,搬运者相距不得少于3m。
(6)同一车上不得装运两类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且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雷管等起爆器材与炸药不允许同时在同一车箱或同一地点装卸。
(7)装卸过程中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遇雷电天气,禁止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
(8)装车后应加盖帆布,并用绳子绑牢,检查无误后方可开车。
2.爆破器材的运输
(1)气温低于10℃运输易冻的硝化甘油炸药,或气温低于-15℃运输难冻硝化甘油炸药时,必须采取防冻措施。
(2)禁止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摩托车和自行车等运输爆破器材。
(3)运输炸药雷管时,装车高度要低于车厢10cm。车厢、船底应加软垫。雷管箱不许倒放或立放,层间也应垫软垫。
(4)汽车运输爆破器材,汽车的排气管宜设在车前下侧,并应设置防火罩装置。汽车在视线良好的情况下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20km/h(工区内不得超过15km/h);在弯多坡陡、路面狭窄的山区行驶,时速应保持在5km/h以内。行车间距:平坦道路应大于50m,上下坡应大于300m。
3.爆破
爆破作业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专人警戒并划定安全警戒区。爆破后须经爆破人员检査,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能进入现场。洞挖、通风不良的狭窄场所,还应通风排烟、恢复照明及安全处理后,方可进行其他作业。
爆破工作开始前,应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订统一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哨,执勤人员应有红色袖章、红旗和口笛。
二、堤防工程防汛抢险
防汛抢险施工应注意事项如下:
堤防防汛抢险施工的抢护原则为:前堵后导、强身固脚、减载平压、缓流消浪。施工中应遵守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不应违反程序作业。
(1)堤身漏洞险情的抢护应遵守下列规定:
堤身漏洞险情的抢护以“前截后导,临重于背”为原则。在抢护时,应在临水侧截断漏水来源,在背水侧漏洞出水口处采用反滤围井的方法,防止险情扩大。
(2)管涌险情的抢护宜在背水面,采取反滤导渗,控制涌水,留有渗水出路。
(3)堤防决口抢险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当堤防决口时,除有关部门快速通知附近居民安全转移外,抢险施工人员应配备足够的安全救生设备。
②堤防决口施工应在水面以上进行,并逐步创造静水闭气条件,确保人身安全。
③当在决口抢筑裹头时,应从水浅流缓、土质较好的地带采取打桩、抛填大体积物料等安全裹护措施。
④决口较大采用沉船截流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沉船底部不平整发生移动而给作业人员造成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