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终结清
1.最终结清申请单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
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
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完成支付。
逾期支付超过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二、修复费用
保修期内,修复的费用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保修期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承包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的费用以及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2)保修期内,因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承包人修复,但发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3)因其他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承包人修复,发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