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砌体结构的洞口留置
1.在砖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不应超过1m。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地区建筑物的施工洞口留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
2.设计要求的洞口、沟槽、管道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
二、砌体结构施工质量验收的相关要求
1.小砌块的龄期不应小于28d,施工时底面朝上反砌;
2.240mm厚承重墙的每层墙最上层一皮砖、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上及挑出层的外皮砖,应整砖丁砌;
3.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分为A、B、C三级,配筋砌体不得为C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