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否则应制定安全用电和防火措施。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
照明电压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流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和易触及带点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底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消防用水
消防用水一般利用城市或建设单位的永久消防设施,如自行设计,消防干管直径不得小于100mm。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工程,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