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组织
二 对各类人员的培训
三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要求
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四 三级安全教育
调整工作岗位和离岗后重新上岗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原则上应由车间级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