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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已发布

2020-08-07 13: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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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和《关于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3号)安排,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1月14、15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应急管理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一)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

  (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7个专业类别。

  (三)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三、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且现在我省工作或户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时间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二)免试科目说明

  1.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2.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可免试公共科目。

  (三)注意事项

  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新旧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行: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未选择过报考专业类别的人员,2020年度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附件2),选择报考专业类别。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8月15日至9月3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自动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和网上缴费的方式。

  1.网上报名

  (1)首次报名的考生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用原注册用户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并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注:首次报名考生注册前请先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tooldown.html)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照片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所有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须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或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通过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进行修改,详情参见“关于报考信息修改及账号、密码找回等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http://hrss.hainan.gov.cn/hrss/yw02/201811/77d88f09b39d41a7899f63b046a604ad.shtml)。报考信息填写错误需要修改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期间申请修改。

  2.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

  (2)现场人工审核(下列报考人员须到现场人工审核):

  ①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注:需要到现场人工审核报名资格的考生须于8月15日至9月3日工作日期间将考试报名表1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等有关材料送至省应急管理厅设在省政务中心的服务窗口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8号窗口,电话:65203070)。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须在8月15日至9月3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高级社会工作师等三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取消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发改费管〔2019〕108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3科)为61元/人·科,主观题(1科)为69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

  注:如出现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只要确认银行扣款后即可报名成功,支付状态不影响报名结果。系统会不定期进行对账,届时报名状态会正常显示。如果遇到其它缴费异常的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参照“关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缴费的说明”(http://hrss.hainan.gov.cn/hrss/yw02/201902/240764da96084c539701a4a3e3bf422c.shtml)处理。

  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考试报名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本人开具发票的持个人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开具发票的需持委托书、个人报名信息表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三楼312室办理(地址:海口市和邦路3号)。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11月6日至13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考场设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使用视频监控设备。

  六、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二)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主客观混合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七、考试大纲

  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


  八、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亦可关注“海南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获知考试成绩发布、合格标准及证书领取等信息。

  注意事项: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将在相关门户网站上对合格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及核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存在不实承诺行为,其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证书无效,不诚信行为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报考人员信息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发布。

  考务咨询电话:65375001、65339752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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