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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信息即将整体注销,建造师需求量或将增加!

2020-08-17 10:13: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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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如下:

  关于清退我省建筑市场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市办〔2019〕50号)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甘建建〔2019〕409号)的有关要求,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共同督促下,我省大部分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已按期完成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清退工作,但仍有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按期完成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更换。我厅已对相关“加锁”人员信息进行了梳理,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的属地化管理原则,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各相关项目务必于2020年9月1日前完成人员更换,9月1日后我厅将对全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信息作整体注销,未按期完成变更的项目一律视为无项目负责人擅自施工,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9月5日前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将本地区的清退整改情况书面报我厅。

  二、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单位,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在人员注册、项目招标和项目人员变更等环节认真把关,制止以临时建造师身份进行执业的行为。

  三、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时联系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领取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加锁”人员信息,以便开展清退工作。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0年7月30日

  临时执业证书作为建造师证书的过渡,随着建造师证书的规范化、标准化普及,取消临时证书是必然的。

  住建部宣布: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证书

  2019年7月19日中华人民国和国城乡建设部宣布: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多省市先后宣布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湖北、浙江、江苏、吉林、四川、北京、黑龙江、福建、山东、河北、广东、安徽、重庆、陕西、天津、河南、上海等17省市发文:

  取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多项政策明确建造师需求将进一步扩大

  (1)2020年1月1日起,持一建、二建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将不能再担任项目负责人。

  (2)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发布《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造师等证书可直接对应职称证书,多省也相继明确了建造师等证书与职称对应关系。其中,很多省明确建造师证书可一证两用,和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3)多省发布职业补贴

  (4)为了推进“放管服”政策,资质申报的审批门槛越降越低,相关部门为了加强对建筑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强了资质动态核查的力度,将资质动态核查常态化。

  资质核查近6成不合格,建造师身价越来越高……

  取消临时证书、明确职称关系、职业补贴、资质动态核查常态化,种种迹象表明,市场对建造师需求将进一步扩大,持证的业内人士将是行业市场的“香饽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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