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20〕23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11月14日09∶00—11∶3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
11月15日0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14∶00—16∶30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专业,应试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一)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试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二)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新旧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行:
1.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全科”级别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
2.未选择过报考专业类别的人员,2020年度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行业界定表”(见附件2),选择报考专业类别。
3.原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合格成绩。
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四、报考条件
(一)级别为考全科(四科)的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二)级别为免一科的报考条件
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三)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条件
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四)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条件
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试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3个公共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专业实务》1个专业科目考试。
(五)报名条件相关要求
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
级别为“免一科”报考条件中,符合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应试人员,可到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网站查看《关于发布已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名单的通告(截至2018年)》(网址为:
五、报名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9∶00—9月1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9月3日9∶00—9月9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己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应试人员应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审核点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审核点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报名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二)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截止时间统一定于9月2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审核程序如下:
1.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报名服务平台将应试人员填写信息与报考条件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动通过网上资格核验。应试人员须报名信息确认,方可完成报名。
2.下列情况的应试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实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9月2日前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2)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3)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4)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3.应试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枣庄市现场核查地点为:枣庄市新城民生路366号二楼人事考试中心)。
(三)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10-86465827)进行解答。
(五)应试人员须在2020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5日14∶05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六)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16市设置考区。
六、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见附件4。
七、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3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文件规定,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
八、考试大纲
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有关考试大纲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1003室
邮编:100012
电话:010-64965024 64913859
网址:http://book.chinasafety.ac.cn
九、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部门(单位)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并与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防范打击有组织的考试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8月18日
附件2:
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序号 |
专业类别 |
执业行业 |
1 |
煤矿安全 |
煤炭行业 |
2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
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 |
3 |
化工安全 |
化工、医药等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石油天然气储存) |
4 |
金属冶炼安全 |
冶金、有色冶炼行业 |
5 |
建筑施工安全 |
建设工程各行业 |
6 |
道路运输安全 |
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 |
7 |
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
除上述行业以外的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燃气、电力等其他行业 |
附件3: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序号 |
学历(学位) |
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 |
1 |
中专学历 |
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 |
2 |
大学专科学历 |
农业类、林业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与非金属矿类、环境保护类、安全类、电力技术类、热能与发电工程类、新能源发电工程类、黑色金属材料类、有色金属材料类、非金属材料类、建筑材料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水利水电设备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铁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轻化工类、包装类、印刷类、纺织服装类、食品工业类、药品制造类、粮食工业类、粮食储检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航空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物流类、公安管理类、公安指挥类、司法技术类。 |
3 |
大学本科学历 |
工学门类的所有专业类;公安学类、化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业工程类。 |
4 |
第二学士学位 |
|
5 |
硕士学位 |
工学门类的所有学科;工程硕士、工程博士以及2018年对应调整后的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管理学门类中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
6 |
博士学位 |
注:中专泛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附件4:
2020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中 级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
考全科 |
01煤矿安全 |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2.安全生产管理 | |||
3.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煤矿安全) | |||
0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
2.安全生产管理 | |||
3.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 |||
03化工安全 |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
2.安全生产管理 | |||
3.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 | |||
04金属冶炼安全 |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
2.安全生产管理 | |||
3.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金属冶炼安全) | |||
05建筑施工安全 |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
2.安全生产管理 | |||
3.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建筑施工安全) | |||
06道路运输安全 |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
2.安全生产管理 | |||
3.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道路运输安全) | |||
07其他安全 |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
2.安全生产管理 | |||
3.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其他安全) | |||
03 免 一 科 |
01煤矿安全 |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
2.安全生产管理 |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煤矿安全) | |||
0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
2.安全生产管理 |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 |||
03化工安全 |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
2.安全生产管理 |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 | |||
04金属冶炼安全 |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
2.安全生产管理 |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金属冶炼安全) | |||
05建筑施工安全 |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
2.安全生产管理 |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建筑施工安全) | |||
06道路运输安全 |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
2.安全生产管理 |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道路运输安全) | |||
07其他安全 |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
2.安全生产管理 |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其他安全) | |||
02 免 二 科 |
01煤矿安全 |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煤矿安全) | |||
0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 |||
03化工安全 |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 | |||
04金属冶炼安全 |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金属冶炼安全) | |||
05建筑施工安全 |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建筑施工安全) | |||
06道路运输安全 |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道路运输安全) | |||
07其他安全 |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其他安全) | |||
01. 增 报 专 业 |
01煤矿安全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煤矿安全) |
|
0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
||
03化工安全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 |
||
04金属冶炼安全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金属冶炼安全) |
||
05建筑施工安全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建筑施工安全) |
||
06道路运输安全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道路运输安全) |
||
07其他安全 |
4.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其他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