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抽查2020年度13项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报材料的通知
关于抽查2020年度13项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报材料的通知
为落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要求,现对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共13项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10%(抽查人员名单见附件),被抽查的考生同时也将收到相关通知。
凡是被抽查的考生,请根据报考专业,对照考务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于1月13日前将本人清晰可见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要职称的提供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免考的提供相应的免考证书(证明)、增项的提供相应的专业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的照片(或扫描件)存放于一个文件夹(一位考生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考试名称+姓名”并压缩),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whrszjk@163.com)。凡未按时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的,一切后果自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