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石家庄市新媒体电商直播销售员培训评价实施方案》。根据电商直播行业发展总体趋势,结合石家庄市产业发展需求,新媒体电商直播销售员培训评价分为5个等级,分别是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五个等级。
该《方案》旨在推动新媒体电商直播行业更快发展,规范、提升新媒体电商直播销售员培训。
培训对象主要包括,企业在职职工、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等人员。
培训内容具体包括,新媒体运营、电商直播运营、社群运营、活动策划运营、短视频运营、相关法规及政策培训。
不同评价等级的培训内容不同。初级新媒体电商直播销售员主要培训内容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知识;直播工具应用;人员及产品包装;直播定位;活动方案;产品拍摄、剪辑;大数据推广。中级培训内容为,电商直播生态及发展趋势;受众分析;消费者购物心理分析;销售定位、技巧及策略;布局实战操作。高级培训内容包括,吸粉直播终极变现流程;电商带货实战:话术、产品矩阵、寻找爆款产品、粉丝粘性设计、直播转化、塑造产品价值等;变现实战。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待石家庄市第一批高级新媒体电商直播销售员认定结束后,再行研究开展。
培训形式分为:线上或线下培训、实践培训。培训总课时规定,初级不低于100课时、中级不低于120课时,高级不低于150课时、技师、高级技师不低于100课时。所有培训课时完成,且经考核成绩及格,视为培训结业,并颁发合格证书;所颁证书作为在我市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依据。
培训主体由各级人社部门已经过招投标方式认定的培训机构承担。市商务局将牵头相关部门与县(市、区)负责培训的组织报名、年度培训计划安排并承担培训任务;人社部门负责人员培训、考试及等级认定工作。
据悉,石家庄市将委托行业组织牵头,组织国内知名专家、在直播领域有较好基础的企业、培训机构先行开发相应“行业岗位考核规范(试行版)”,作为我市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活动的试用标准,并结合应用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
经石家庄市新媒体电商直播销售员培训合格后,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符合河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规定的,由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免费培训,按照培训合格人数向机构拨付培训补贴,资金从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中列支。
(二)对培训合格人员,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并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三)根据《石家庄新媒体电商直播示范城市网红人才成长计划(2020-2021年)》文件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四)在培训过程中有创业意愿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按照人均不超过22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过130万元确定贷款规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