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0日至31日24时。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②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③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④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⑤具备博士学位。
⑥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3)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4)本公告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三、资格审核
审核方式:资格后审
审核材料:
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
考试成绩公布后,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和审核方式另行通知。
四、报名费用
报名费用:每人每科56元
缴费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31日24时
注意事项:
缴费完成后,不再办理退费。
建议报考人员使用IE8以上浏览器进行支付。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及支付成功后,应重新登录系统查看报名状态是否显示“报名成功”,并在PC端打印“报名回执表”或移动端截取“报名成功”界面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