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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海第4批一建初始、重新、增项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2021-03-05 14:41: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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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2021年度第四批一级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及增项注册人员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和刻制执业印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1年第四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19号),请注册人员自行打印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名单详见附件):

  一、 电子注册证书打印流程:

  1、一级建造师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http://www.mohurd.gov.cn/);

  2在官网左下角进入政务服务平台并使用本人账号密码登录;

  3、登录完成后点击“用户中心”,点击“添加我的证照”,绑定“一级建造师”,点击“证照加注”,生成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查看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二、注意事项:

  1、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证书无效。

  2、一级建造师应妥善保管本人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账号,因本人保管不善造成账号信息泄露所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试点期间,无法申领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

  (1)请注册人员通过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coc.gov.cn)“注册建造师咨询电话”联系解决;

  (2)注册人员凭身份证原件,代办人凭企业介绍信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在小木桥路680号一楼临时服务大厅领取纸质证书。

  三、刻制执业印章

  请注册人员前往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印章模式及印章制作所需信息查询详见沪建建管[2016]1181号文件。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日

附件1:徐佳等507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x

附件2:王萍等1名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x

附件3:企业介绍信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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