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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1年中级安工考试资格审核详情发布!

2021-08-06 1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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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核方式:考后核查

  考前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对于“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直接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

  2.对于“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核查通过后,再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所需提交的材料,由省应急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3.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省市相关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在未查清事实前,以及考后审核逾期的,暂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


  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外,其他所有相关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包括虚假承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包括“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对“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网上公示。

  (三)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通过后合格成绩需再进行网上公示。

  (四)网上报名时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进行选择和撤回,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注册或评审等各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资格证书(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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