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1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快鉴定工作进程,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结合工作实际,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工种
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
二、鉴定计划
初级500人、中级1000人,总计1500人。
三、鉴定对象
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年版)报名条件的,并自愿报名参加鉴定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4日上午0时—— 10月8日18时。
五、报名方式
首次报名方式:登录网站xfhyjd.119.gov.cn进行报名,并实时关注网站提示完成报名及预选流程,报名成功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条件
(一)文化程度: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
(二)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三)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七、报名材料
首次报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填写报名信息时作为附件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严格参照以下要求,并以附件相应格式要求提供),否则将无法通过报名审核。
(一)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彩照;个人近期彩色标准证件照电子版(jpg或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420像素,文件大于或等于30Kb;不可通过纸质照片扫描、翻拍等形式获取。
(二)学历证明材料
证明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户口本清晰彩照;毕业证丢失的,应提供学信网查询信息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毕业的证明材料。
(三)工作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书,内附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工作履历,打印签字后扫描上传(模板见附件)。
(四)报考中级的考生如已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需上传证书扫描件电子版。
八、鉴定标准
按照人社部要求,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年版)已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标准废止。此次考试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年版)执行。
九、鉴定时间及方式
(一)鉴定时间
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考生准考证考试日期为准。
上午理论/技能鉴定时间:09:00,下午理论/技能鉴定时间:14:00。
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侯考。
(二)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十、鉴定收费
依据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贵州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标准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1286号),理论考试费为:初级、中级每人每次70元;实际操作技能鉴定考试费为:初级每人每次190元,中级每人每次230元。
1.缴费:通过报名审核的人员,根据注册报名的手机号码接收到的贵州省非税收入缴款码短信后,到各大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缴款。
2.票据获取及查验:凭缴款码或电子票据号码,访问(http://fs.guizhou.gov.cn/billcheck)贵州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票据申领及查验。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各位考生全程务必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鉴定短信通知,经测温、消杀后,由工作人员带队进入待考区。考评期间,考生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考生进入各考评区域前用酒精洗手液进行消毒。考评结束后从考生专用通道离开,不得逗留。
考前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的其他地区(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进入贵州省的考生需提供考前3天内贵州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2.鉴定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3.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
4.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十二、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金园路1号)
联 系 人:朱发涛
联系电话:0851-84603848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