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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1年第二批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鉴定公告已发布

2021-09-30 11: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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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1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快鉴定工作进程,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结合工作实际,辽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工种

  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


  二、鉴定计划

  首次报名考生:初、中级鉴定总人数650人。

  历史遗留考生:共4990人,其中初级/五级工3290人,中级/四级工1700人。


  三、鉴定对象

  (一)首次报名考生

  因疫情防控形势复杂,请域外来沈考生(除沈阳市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第十一条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因不了解疫情防控政策造成无法参考情况,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1.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报名条件;

  2.不限制考生生源地。

  (二)历史遗留考生

  参加2017年以来全国理论统考成绩合格且未进行实操考试人员(辽宁站参考),不需要进行网上重新报名。


  四、报名时间

  补考考生:2021年10月1日8时至10月3日24时

  首次报名考生:2021年10月4日0时至10月8日18时


  五、报名方式

  首次报名和补考报名方式:登录网站xfhyjd.119.gov.cn进行报名(网站考试服务一栏提供考生报名指南视频),并实时关注网站提示完成报名及预选流程,报名成功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需通过预约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缴费途径见下方二维码。

  历史遗留考生报名方式:辽宁鉴定站关于遗留考生鉴定工作已全面展开,请有相应需求考生通过预约报名系统积极预约技能考试。预约系统报名途径见下方预约报名及收费二维码。(具体预约方法、考试流程、防疫要求可在辽宁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扫描辽宁消防二维码关注,或搜索公众号“辽宁消防”关注)。


  六、报名条件

  (一)文化程度: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

  (二)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三)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已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未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七、报名准备材料

  首次报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填写报名信息时作为附件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严格参照以下要求,并以附件相应格式要求提供),否则将无法通过报名审核。

  (一)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彩照;个人近期证件白底免冠彩照电子版(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420,容量不低于30kb;不可通过纸质照片扫描、翻拍等形式获取;

  (二)学历证明材料

  证明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或户口本清晰彩照;毕业证丢失的,应提供学信网查询信息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毕业的证明材料;

  (三)工作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书,内附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工作履历,打印签字后扫描上传(模板见附件1);

  (四)报考中级的考生如已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需上传证书扫描件电子版。

  ★2021年度第一批次考生参加补考的,无需提交上述资料。


  八、鉴定标准

  按照人社部要求,2019年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标准》已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标准废止。此次考试按照2019年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标准》执行。


  九、鉴定时间及方式

  (一)鉴定时间

  1.首次报名及理论补考考生:10月18日至11月30日。根据准考证考试日期为准。考生于考试当日上午进行理论机考,下午进行技能操作考试。

  首次报名考生8时30分进场待考,9时准时进行理论考试;14时进场参加技能考试,迟到半小时取消考试资格。

  2.技能补考考生及历史遗留考生:考生自行通过预约报名系统选择考试时间,预约途径见下方二维码。

  历史遗留考生按照在预约报名系统预约时间,可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分别预约8时、9时、10时、13时进场参加技能考试,每场考试迟到半小时取消考试资格。

  (二)鉴定方式

  新报名考生的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全面执行《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版)》国家职业标准,理论考试执行计算机上机考试。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能考核中关键技能鉴定点得分未达到该鉴定点分值60%的,考核成绩直接判定为不合格。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十、鉴定收费

  依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复函(辽价函[2018]19号)》核定的鉴定收费标准收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名审核通过后收取。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费为120元/人(含理论鉴定费50元、实操鉴定费70元),理论补考50元/人、技能补考70元/人;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费为150元/人(含理论鉴定费50元、实操鉴定费100元),理论补考50元/人、技能补考100元/人。首次报名考生完成报名环节后,按照短信提示扫描下图二维码完成缴费并打印发票;历史遗留考生直接扫描下图二维码,通过预约报名系统预约技能鉴定考试,完成缴费并打印发票。因系统原因,考生一旦缴费成功将无法退费及修改发票名头信息,请考生认真确认、核对。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入场时须出示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2.28天内有中高风险或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或境外来沈的考生,要按照辽宁省及沈阳市疫情防疫政策进行医学隔离,本批次鉴定暂不对其开放。

  3.参照沈阳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域外来沈考生(除沈阳市考生)需提供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者,不得参加鉴定。给考生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4.所有考生须下载并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附件2),考试入场时交鉴定站留存。考生需对承诺事项、核酸检测报告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考评期间,考生除验证身份环节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考评结束后从考生专用通道离开,不得逗留。

  6.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省及沈阳市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信息,一旦生源地发生疫情,或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将立即启动熔断机制,停止相关考生参加鉴定。给考生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十二、地址及联系方式

  辽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北街277号

  联系电话:024- 86608893、 83990671(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具体考试流程、防疫要求也可以在辽宁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可扫描辽宁消防二维码关注,或搜索公众号“辽宁消防”关注。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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