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所实行的是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里面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需要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里面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才可以获得资格证书。
而已经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以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里面通过相应的应试科目,可以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的时候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新旧考试过渡
原本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以及《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分别对应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
参加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且有效期内的合格科目,其成绩按照新管理办法进行执行。
原改革通知原文:参加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
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成绩合格标准按60%计算,《理论法规》、《合同管理》合格标准66分(试卷满分均为110分);《案例分析》合格标准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目标控制》合格标准为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