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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二建《法律法规》第3章重要考点:法定招标的范围

2019-11-20 15: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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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各位考生更好地备考,起航在线教育对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法律法规》的历年考试重点进行了整理,以下是2020年二建《法律法规》第三章复习备考重点:法定招标的范围。

法定招标的范围

1.必须招标的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国有资金:(1)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2)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2.必须招标的规模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可以不招标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而不适宜招标的;(2)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3)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4)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5)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要求。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用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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