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结构构件进场、构件安装与连接
1.构件进场
(1)预制构件进场前,应对构件生产单位设置的构件编号、构件标识进行验收。
(2)预制构件进场前,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同条件立方体抗压强度不应小于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5% 。
(3)预制构件进场时,构件生产单位应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出厂合格证;
2)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
3)钢筋复验单;
4)钢筋套筒等其他构件钢筋连接类型的工艺检验报告;
5)合同要求的其他质量证明文件。
(4)预制构件装卸时应采取可靠措施;预制构件边角部或与紧固用绳索接触部位,宜采用垫衬加以保护。
(5)预制构件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应按规格、品种、使用部位、吊装顺序分类设置存放场地。存放场地宜设置在塔式起重机有效起重范围内,并设置通道。
(6)预制墙板可采用插放或靠放的方式,堆放工具或支架应有足够的刚度,并支垫稳固。采用靠放方式时,预制外墙板宜对称靠放、饰面朝外,且与地面倾斜角度不宜小于80°。
(7)预制水平类构件可采用叠放方式,层与层之间应垫平、垫实 ,各层支垫应上下对齐。垫木距板端部大于200mm,且间距不大于1600mm,最下面一层支垫应通长设置,堆放时间不宜超过两个月。
(8)预制构件堆放时,预制构件与支架、预制构件与地面之间宜设置柔性衬垫保护。
(9)预应力构件需按其受力方式进行存放,不得颠倒其堆放方向。
2.构件安装与连接
(1)应根据预制构件形状、尺寸及重量和作业半径等要求选择适宜的吊具和其中设备;在吊装过程中,吊索与构件的水平夹角不宜小于60°,不应小于45°。
(2)竖向预制构件安装采用临时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预制构件应按照施工方案设置稳定可靠的临时支撑;
2)对预制柱、墙板的上部斜支撑,其支撑点距离板底不宜小于柱、板高的2/3,且不应小于柱、板高的1/2;下部支承垫块应与中心线对称布置;
3)对单个构件高度超过10m的预制柱、墙等,需设缆风绳;
4)构件安装就位后,可通过临时支撑对构件的位置和垂直度进行微调。
(3)预制构件吊装校核与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墙板、预制柱等竖向构件安装后应对安装位置、安装标高、垂直度、累计垂直度进行校核与调整;对较高的预制柱,在安装其水平连系构件时,应采取对称安装方式;
2)预制叠合类构件、预制梁等水平构件安装后应对安装位置、安装标高进行校核与调整;
3)相邻预制板类构件,应对相邻预制构件平整度、高差、拼缝尺寸进行校核与调整;
4)预制装饰类构件应对装饰面的完整性进行校核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