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暖方式的选择:对一些容易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厂房,需检查其供暖系统是否采用不循环使用的热风采暖。常见容易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厂房主要有:
(1)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纤维与采暖管道、散热器表面接触,虽然采暖温度不高,也有可能引起燃烧的厂房,例如,二硫化碳气体、黄磷蒸气及其粉尘等
(2)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气的作用能引起自燃和爆炸的厂房,例如,生产和加工钾、钠、钙等物质的厂房
(3)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性气体的厂房,例如,电石、碳化铝、氢化钾、氢化钠、硼氢化钠等释放出的可燃气体等
2.供暖管道的敷设:供暖管道不得穿过存在与供暖管道接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房间,必须穿过时,应检查是否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同时,供暖管道与可燃物之间保持的距离应满足以下要求:当温度大于100℃时,此距离不小于1OO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当温度不大于100℃时,此距离不小于5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3.供暖管道和设备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对于甲、乙类厂房(仓库),建筑内的供暖管道和设备的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4.散热器表面的温度:在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散热器表面的平均温度不得超过82.5℃。输煤廊的散热器的表面平均温度不得超过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