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参加中级会计开始工作年限问题?
本人于2016年9月参加会计相关工作。目前已从原单位离职,换了新单位。无法和原单位取得任何联系,没有原单位公章及营业执照相关文件。目前手里只有原单位参加工作时部分往来邮件及对账单。但我看修改上传时必须上传原单位营业执照。请问如何修改开始工作时间?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具备博士学位。
6.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报考地区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