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补办、更换注册受理条件
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或者执业印章遗失、污损需要补办、更换的,应当持聘用单位和本人共同出具的遗失说明,或者污损的原注册证、执业印章,向原注册审批部门申请补办、更换。
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或者执业印章遗失、污损需要补办、更换的,应当持聘用单位和本人共同出具的遗失说明,或者污损的原注册证、执业印章,向原注册审批部门申请补办、更换。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补办、更换注册办理流程
受理(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审批(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工处)——办结、制作注册证章(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工处)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补办、更换注册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