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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消防工程师关于D类人才认定和技能提升补贴的解答

2021-03-19 14:41:11

来源:

点击量:724

提问:

  您好,近日我考取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想要以它申请D类人才认证,不知是否可以?如果可以,职业资格选几级呢?高级?技师还是高级技师? 2、能否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不知新的政策中消防工程师是否在补贴范围内? 期待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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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您好,注册消防工程师专业等级  一级:工程师(中级)

  根据《西安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进一步加快人才汇聚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

  一、申请对象:

  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含西咸新区)从业各类人才,需具备标准规定条件如下:

  D类人才:围绕“364”产业体系、“三区双创”及资本运作、上市辅导、自贸区管理、军民融合、旅游开发、教育医疗、文化创意、艺术创作等领域所需的创新型人才和紧缺型人才。包括在世界500强、行业2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在中国100强、行业1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工匠大师称号获得者;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被西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待遇的人员;牵头创办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吸引就业20人以上,年创造税收2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获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E类人才: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实用性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包括具有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满足条件之一即可。)

  申请认定为D、E类人才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遵纪守法,忠于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具备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注重团结协作的优良品质。

  (二)必须是已在西安工作、与在西安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以及来西安自主创业的人员。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报对象根据西安市人社局发布《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填写生成电子版《认定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

  (二)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单位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指定工作专人在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系统在线如实填写申请人员相关信息,通过分类认定系统向相关受理部门进行申报,下载打印《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并加具审查情况和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同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到受理部门。

  (三)受理认定。市级委办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区、县委办局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区、县主管部门认定;中、省驻西安单位,非公经济单位及创业人员由单位地址所在地或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认定。

  (四)资格审查。受理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查。材料(原件)不完整、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或材料真实性无法证明的不予受理,材料真实、有效、完整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并退还原件;

  (五)公示。受理部门在每月28日前将认定人选名单报送市人社局。经市人社局汇总形成全市DE类人才认定人员名单。名单将在次月7日前官网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认证。材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已通过认定部门资格审查,并经西安市人社局统一公示且无异议后,应予办理认证。出具《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表》。

  三、申请提交材料

  1、认定申请表(电子版);

  2、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应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最高学历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4、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5、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6、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7、单位为个人缴纳的近期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8、银行出具的近期连续3个月个人收入证明;银行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主要为个人工资流水单等。银行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加盖银行印章后,视同有效材料。

  9、税务部门出具的近期连续3个月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完税证明。

  注:7、8、9三个证明,任选其一即可。

  四、办理地点:人才认定按照归属与属地原则,由各区县、开发区或市级委办局进行认定;用人单位代替个人申请人进行办理;人才认定办理实现网络化,可由人社局官网网上服务进入。

  如有问题,请具体咨询我局人才办,联系电话:86786861。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

  省人社厅、财政厅、发改委、工信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22号)中“缴费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放宽至累计缴费12个月(含)以上”政策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明确技能提升补貼政策适用范围

  (一)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人员和证书范围按照《陕西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26号)规定执行。陕人社发[2019]22号文件中技能提升补贴扩大的政策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再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证书认定日期在2020年内的,申领期限可延期至2021年12月底。

  (二)技能提升补贴适用范围指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应按国家规定目录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查询核实,认定日期为证书核发日期。

  (三)取得证书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需在证书认定日期12个月内提出申请。

  申请流程

  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职工,登陆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xahrss.xa.gov.cn)——网上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大厅”——便民服务——技术技能补贴申请,上传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社会保险卡(或银行卡)的电子版(扫描或拍照生成的电子文件),在网上自主选择审批部门,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跨统筹地区迁转的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除需提供规定资料外,还需提供原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未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有效证明及参保证明。

  目前申报系统在调试,建议您耐心等待。

  如有问题,您可联系技能补贴办理机构进行详细咨询。您可以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便民查询中“西安市技能提升补贴办理机构信息”查看办理机构联系电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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