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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须知

2018-09-07 11:30:48

来源:

点击量:1302


    考试介绍

    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高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英文分别译为:

Level 1 Certified Fire Engineer

Level 2 Certified Fire Engineer>>>消防师政策全面解读:全职年薪大概在20-30万元左右

    考试政策

    第一条 为提高消防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素质,加强消防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保证消防安全技术服务与管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据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国家对依法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高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职业前景

   从目前市场上的招聘信息看,需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单位大多是设计院、消防技术服务公司、消防技术检测公司等,这些公司一般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必须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一级消防工程师,而目前这些职位可以说都是虚位以待,因此这些公司开出的工资待遇和福利水平都是非常可观的 

    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于8月23日起进行,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工作从2018年8月23日开始,关注网校消防工程师考试动态栏目,本站在第一时间为大家公布考试报名信息。

2018年各地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时间通知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时间各省自定,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各省自定。关注网校消防工程师考试动态栏目,本站在第一时间为大家公布考试报名信息。

报名条件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免考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三)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四)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注:以上报考条件为仅为参考,准确报考条件以当地考务工作通知为准。 

报考专业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依据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十九条规定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据此,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人员应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包括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监测、灭火器维修、消防咨询、消防安全培训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检查、维护、管理的人员。从事消防设施施工人员具备建筑学、给排水工程等专业优势,我们鼓励消防设施施工人员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非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也可以报考,只要具备相应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要求,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就可以报考。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报名官网/入口

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www.cpta.com.cn)。

报名流程


第一步:阅读报名文件 查看报考条件

第二步:登录报名系统 填写个人信息

第三步:再次登陆报名系统 查看审核结果


考试费用

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费用各省不一,具体请以官网公告为准。点击查看>>>2018年各省考试费用详情


准考证

准考证考试时间

考生可登陆各地/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考试入口

各地消防工程师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开通时间不一,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陆各地/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准考证打印入口进行打印。

准考证打印流程

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考试网报名平台,点击“准考证打印”选项,按照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常见问题

消防工程师准考证打印时间错过了怎么办? 答:错过了准考证打印时间是件很麻烦的事,一般来说是不能补办的,考生可以咨询下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问一下解决办法,如果说不能补办,没有准考证也不能参加考试的话,

考试时间

根据人社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0日、11日。 请大家及时关注消防工程师考试网(网校下辖最权威培训机构)考试动态栏目,本站将会在第一时间为大家更新各地消防工程师考试时间信息。敬请关注!

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设《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考试题型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题型: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题型:

《消防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考试题型为主观题。

考试大纲

2018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大纲已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中国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网(网校下辖最权威培训机构)考试动态栏目,本站将会在第一时间为大家更新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大纲相关信息,敬请关注!>>>查看详情

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

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一般会在考后两个月公布,有些较慢的省市有可能到考后3个月左右。考生可于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当地人事考试网站“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 >>>查看详情

成绩查询入口

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官网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合格标准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由公安部组织成立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提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建议,由人社部会同公安部共同确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查看详情

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时间

消防工程师考试结束成绩公布后三至六个月左右,开始办理合格证书。

证书领取方式

消防工程师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或其他指定地点办理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成绩单、准考证原件。

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证书注册

第十七条 国家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第十八条 公安部消防局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并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初步审查工作。

第十九条 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应当出具加盖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二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工作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工作,并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报公安部消防局审批。

公安部消防局应当自收到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将延长的期限和理由告知申请人。对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注册审批部门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送达相应级别的注册证。

第二十三条 注册证的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证在有效期内是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第二十四条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和不予注册等注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继续教育是注册消防工程师延续注册、重新注册和逾期初始注册的必备条件。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各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

第二十六条 注册审批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有关情况,建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诚信档案,对其执业活动实行信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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